在柳北地区党的建设、宣传和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反“三征”、学校爱国民主运动,以及统战工作和武装斗争准备工作深入开展的形势下,按照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香港分局)和中共桂柳区工委对人民武装斗争发展趋势的分析认定及解放战争时期的建军方针政策,柳北地区党组织在大搞群众运动的基础上,从小到大,顺利开展柳北地区的武装斗争。
1948年12月3日,柳北地区第一支由8人组成的武工队在融县南区潭头乡北山村成立。1949年初,相继成立融县西区、北区和柳城、三江等武工队,并在武工队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战斗队(基干队)。1949年1月26日,发生在莫矜故乡融县永乐乡西赛屯的反“围捕”之战,打响了柳北解放战争的第一枪。4月下旬,中共广西省农委在罗城县小长安乡木偶屯召开会议,省农委书记李殷丹主持,委员黄传林、路播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武装斗争从小到大加速开展。6月,柳北建成桂黔边人民保卫团,到月末便拥有了9支武工队、2支战斗队共300余人。此外,成立了3个大队指挥机构和河西、河东、三江3个党的工委,还在游击区一些村子组建了约500人的民兵武装。
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战斗的节节胜利特别是四次反“围剿”的成功,8月,柳北人民解放总队正式成立,莫矜任司令员兼政委,谢之雄任副政委,林润葱任政治部副主任。9月15日,中国共产党柳北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柳北工委)成立,莫矜任书记,谢之雄、林润葱任委员,中共柳北工委直接负责对柳北人民解放总队的领导。
中共柳北工委成立当日,就与柳北人民解放总队联合发表《中国共产党柳北地区工作委员会、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宣言》(简称《宣言》),明确提出了中共柳北工委和柳北人民解放总队的最终奋斗目标。《宜言》成为了中共柳北工委和柳北人民解放总队思想、政治和行动的纲领,鼓舞了民众的人心,增强了队伍的斗志。
《宣言》指出,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已即将在全国范围内获得胜利,一切残余的中国反动力量即将迅速肃清,中国人民的大翻身已在眼前!
《宜言》表示,中共柳北工委和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将领导全区人民进行社会改革,减租减息,保护民族工商业,保障人权,维护少数民族利益,尽量减轻人民负担,使被剥削被压迫的万千人民,抬头翻身,建立独立、民主、自由、统一、富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
《宣言》最后号召受尽千痛万苦、挨冷挨饿的工人们,男女农民们,教师学生职员们,开明士绅们,民族工商业家们,苗、瑶、侗、壮等少数民族的兄弟姐妹们,组织起来,奋勇斗争,参加部队,支援前线,大步向前,迎接南下大军,解放自己,解放整个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
9月25日,中共柳北工委又形成了《大力发展严密组织——中共柳北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当前党的工作的决议》(简称《决议》)。《决议》从五个方面对柳北地区党的工作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检查和具体的强调要求。
《决议》首先要求要把中心工作搞好。
《决议》指出,柳北工委一年来的工作有了很大发展:群众组织、武装力量,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并且逐步巩固。促进了地方形势在近半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建党工作,也有进步。经过上年的一些整纪整风工作,清除了一些消极分子,整个地方党组织趋向纯洁,并逐渐摒弃了旧的作风。组织生活也走向正常,党员的积极性有所提高,男女农民党员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大缺点,尤其半年以来,一些同志或是在工作的繁忙中,对工作比重失了掌握(忙了群[众]工[作]或武[装]工[作],就忽略了党工),或者是由于上级监督较少而纵容了自己,于是粗枝大叶,工作松懈,非责任感,帮工式的工作态度等残余的旧作风重新抬头。作风的不严肃、党组织发展的迟缓和组织生活不正常,成为柳北工委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缺点问题。具体表现在,活跃于党团周围的一些积极分子不能迅速吸收入党,一些党员在部队或群众组织中不能起先锋作用,或者被领导者当作普通队员、普通群众组织成员来看待,未能帮助他们前进。
柳北工委曾因党工发展,而使群工、武工有了很好的发展,而近半年来却因为党工跟不上群工、武工的发展,造成群工和武工工作相当大的困难,党组织、群众组织、部队都不能健全,也难以扩大。在部队和群众组织中,深深的感到党员不够用;在党组织,则引起了工作的凌乱。这是柳北工委在工作中的主要症结。当前只有把这一中心工作搞好,一切工作才能跟着迅速开展。柳北工委全体同志必须重视这一问题,好好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布尔什维克战胜倒退的武器,放步向前,并把武工、群工和党工密切结合起来。
《决议》还指出,中央提出的1949年五大任务之一,是使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第一大党。对照党的这一重大任务的要求,柳北工委必须迅速发展和健全党组织,使柳北党组织在数量上、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中,都成为本区主导力量,并能与上级机关,与各兄弟区建立密切关系。
其次,《决议》要求要调整组织形式,健全组织生活。
《决议》指出,单线联系已不能适应农村斗争形势的需要,有必要调整这一组织联系形式,柳北工委也有足够条件改变这一组织形式。每一村、街、机关、学校和部队中的中队,有二人至五人应立即建立小组,二个小组以上建立支部,三个支部以上建立区委,在部队则为大队党委会,这样能很好发挥集体效能。无论小组、支部,或因特殊情况下而不得不暂时保留单线关系的,必须定期开会,并向上级机关请示所定的时间距离,一般小组及支部至少每十天一次。如果没有充分理由而不开会,不向上级机关报告,不迅速补开及不向其他与会党员说明理由,该会议的召集人首先应负责任,其他党员也负催促责任。如果没有充分理由而不出席会议,不向该会议领导人报告,应受批评。
会议必须确定内容,找出不同于群众性工作会议的地方,一般为:思想修养,党的发展工作,党的政策宣传和领导群众斗争。一切部队群众组织工作,都属群众斗争性质。支部为该群众单位的决策与领导机关,小组为该群众单位的领导机关和执行上的先锋队,因之各单位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都应在支部、小组中事先加以讨论。任务怎样?估计达到什么程度?怎样布置来帮助形成群众热潮?有什么困难和怎样克服?……即使有特殊任务来不及,也应迅速通知领导上决定,便能起应有作用。每次工作之中,要作模范,站稳立场,抓住要点。要注意的是模范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做好就算,关键是能否起带头作用。每次工作之后,加以总结,且指导群众去总结,并注意指导不是限制,是以党员自己的总结能力来帮群众总结,又以群众意见来充实和修正自己的总结,用这样来保证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作用。一切要趋向制度化,为使党成为有规律性运动的机器而努力,反对手工业式、自然经济式的工作方式。再次,《决议》要求要纯洁党的作风。
《决议》指出,当前党对全体同志的要求,是紧张严肃,敢于向前的工作作风,需要的是大刀阔斧,而不是细针细线;要积极负责,反对松懈散漫;要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组织建设,强调对非原则性、非责任感的不调和态度。
要养成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工作作风;要倾听群众的要求,领导他们起来斗争,帮助他们树立最后胜利的信心;所想所做的,应该是群众而不是个人的事情。
党员对于自己的思想缺点和弱点,应该寻找它的根源。能否抓得住和决心改造自己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是自己前进或后退的关键。如果个人主义滋生,就会怕吃苦,怕牺牲,脱离群众。如果主观主义抬头,就会机械片面,脱离原则。如果容许剥削意识存在,必然假公济私,事事在上,压抑群众。如果善于原谅自己,一切坏意识、坏作风就永远存在,没有改造可能,尽管口头上用尽坚决的字眼。党员必须深入学习集体主义和唯物主义思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坚决割断自己非无产阶级的尾巴。
所有干部必须确立自己的主导思想,培养主观能动性、创造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克服依赖思想。但主观能动性和报告请示并不矛盾,报告请示制度的建立,能帮助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因为它加强了责任感而且保证工作不脱离总路线和总方针。主观能动性和请示报告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每位党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动思想机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共产党员应该时刻不忘学习。要在实际斗争中向党中央、向群众学习阶级斗争知识、生产知识,这就是党的工作指示和各项政策,也是党的工作经验总结和人民群众对党的要求。尤其要认真研究怎样为完成党的指示而努力。
另外,《决议》要求要大力发展组织。
《决议》号召全体同志重视大力发展组织问题,摒弃不重视发展党组织的不正之风。
《决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干事、部队政委、政治指导员、服务员,应负责主持本单位党组织的发展工作,用加倍的努力来发展党组织(第一期要求在两个月内发展二倍以上)。培养和任用各级组织员来专门做党的组织工作。全体同志都应该确定自己的教育和发展对象,并经常地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以尽快吸收进党组织。组织工作主持人应严格督促和作负责的审查。每次党会议中,一定要报告和讨论党发展工作的进行、对象的教育、吸收情况。组织人员应特别注意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分区级以上党委应争取适当时机召开组织人员会议。
《决议》指出,今天发展的方向主要是农民,同时也注重知识分子和农妇。对发展对象应深入了解,并在发展前施以思想教育。不能单纯以政治水准作为审查标准。要在实际工作中来体会毛泽东的建党理论——首先从思想上建党,同时也从政治上、组织上建党。了解要首先教育,在教育中不忘了解。吸收之后应施以基本教育——组织的、思想的、政治的;并继续加以考察,把教育和了解统一起来。在吸收方式上注意不要把适用于知识分子的方式应用于农民,应该视个别情形简化手续,文化程度较低的,不一定要书面填表,不要使他们觉得填表是考试。但介绍人应负责查明,详尽报告,不要因此而对这一工作马虎了事。在发展的时机上,部队集训或整训时,是部队党组织发展的最好时机。目前中央已在各地普遍建设新青年团。青年团是党团结和领导广大劳动青年和知识青年的核心,是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来教育青年的学校,是党的后备军和有力助手。因此,全体同志都应为建团的工作而努力。一样要确定教育和发展团的对象,并动员和领导革命青年研究团章,团的工作纲领。建团的工作,是目前青年工作的中心。各地原有爱青会员,应帮助他们总结工作、总结思想,在学习团章、团的工作纲领之后,号召他们加入团组织,使青年团成为全国性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统一组织。
最后,《决议》要求要学习好思想领导。
《决议》指出,柳北工委中党的干部还有很多不能好好掌握思想领导这一领导方式,吃力不讨好的事务性领导仍然存在,官僚主义也在少数干部身上有藏身之地。
思想领导的具体内容是:在工作中指出情况特点,为什么要这样做?怎样做?工作前途怎样?可能出现的困难怎样克服?目的是让下级干部和党员提高思想认识,了解工作意义,掌握科学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建立工作信心,不至于当工作发生变化时,手脚无措,依赖上级。下级干部、党员也应在接受指示时尽量发掘问题,执行时开动脑筋,负责地做,发挥自己的创造能力,不应事事依靠上级解决。但仍应适当地经常地向上级报告。
总结工作同样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唯有做好总结工作才能使党的干部、党员从工作中吸取经验,提高思想政治认识和工作能力。一些干部、党员由于未真正认识总结工作的意义,看不到它的作用,或者由于干部文化水平、思想组织能力的关系,出现了怕做总结,或不重视做总结的思想。不热心去了解、学习、思考怎样去做总结的方法,以为总结是写文章,笔杆比枪杆还重。不知道共产党有许多文化程度颇低的工农干部,却有出色的总结能力。因此,他们不能迅速进步,永远停留于应付工作而不能处理的阶段。这里特别提醒注意,并要求今后在每个工作段落中一定要做好总结。学习抓住中心路线,划分阶段,总结经验。尤其是综合群众意见,并以之来教育群众。这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总结方法。
正如“战争是人的角逐”,一切社会现象、社会斗争,也都以人所构成的阶级为主体,工作是要靠人去做的,因而把各人的思想搞通,工作也就可以通。最近不少干部、党员在做工作报告时,常常只报告了一般工作,对自己及其他干部、党员缺乏报告,或报告得很少,不够深入,这就反映了他们在工作中不够重视甚至忽略了这一问题。这里着重提出,能够把自己所联系的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所负责的单位工作必定搞得好。今后报告工作的时候,除了一般工作的报告之外,必须着重详细地报告所领导的系统中人员的个别表现,尤其是思想政治表现。如果能这样,那么柳北工委的工作,必定大大的减少斗争的迂回曲折。
中共柳北工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在会议中讨论并贯彻落实《决议》精神。10月12日,中共柳北工委决定扩大部队为6个大队1个独立中队。在工委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分别组织了两次较大型的外线出击。第一次是10月20日至28日,集结了含民兵在内兵力共800人,一举攻克罗城县龙岸街,乘胜解放了黄金乡和寺门乡。第二次是11月9日,集结了含民兵在内兵力共700余人,在柳城大埔镇郊打垮300余人的国民党柳城县自卫总队,生擒自卫总队副总队长甘达霖,俘敌22人。在不断摧毁国民党地方政权,相继解放国民党地方政权统治的城镇乡村之后,柳北人民解放总队为了严肃部队纪律和作风,及时颁布了《柳北人民解放总队进入城镇圩场规定》(简称《规定》),要求一切军民必须严格遵守。
《规定》要求,第一,本军进入城镇圩场初期,实行军事管理,如情况需要,并即刻戒严,直到秩序恢复以后为止。第二,在本军安定该地区以前,非本城镇圩场人员,一律不准进街;非本军人员,一律不准携带武器在街上行动;各家民房,如果主人不在家者,除本军人员在外看守以外,一切军民不准进入;所有街上各项公物及无主财物,非本军命令,不准任何人移动和搬运(戒严期内,私人物品也应暂时停止移动);如有趁机搏乱者,即予严办。第三,本城镇圩场之一切反动分子,在本军进入后,立即向本军悔过自新或携械来降;一切反动军队、机关、公营或属于官僚资本之农场、工场、矿场人员,应负责保管各项公物、军火,点交本军接收。凡隐瞒不报或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及本总队约法八章者,必予究办,凡仍持武器反抗者,必予消灭。第四,本军人员必须切实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遵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及本总队约法八章,处理各项事件,不能侵犯人民的丝毫利益。
中共柳北工委及其领导下的柳北人民解放总队通过公开发表革命宣言,制定和执行严明的纪律、规定,不断整风整纪,总结反思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了组织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赢得了民心,团结了力量。人民武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成长,担负民族解放事业重任,深受劳苦大众喜爱和拥戴。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革命胜利的最后取得,起到了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11月中旬,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三十九军由湘西分两路从三江、罗城进入柳北地区。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各部队先后在三江丹洲,融县长安、浮石、大良和罗城黄金等地与解放大军会师。总队队员发展到2000人,农会会员发展到约10000人。年底,中共柳北工委共有党员132人。中共柳北工委领导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在1949年里进行大小战斗100余次,共歼敌926人,配合南下解放军解放了全柳北。
1949年12月5日,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对1948年12月3日柳北第一支武装——“江猛武工队”在融县南区潭头乡北山村成立和柳北武装斗争开始以来,整个柳北地区一年的武装斗争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初步的总结(以下简称《总结》),强调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对武装斗争的进一步深入、更好开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总结》指出,柳北人民解放总队武装一年中由几个人、几支枪发展到2000余人枪,由秘密到公开,由没有根据地到解放45个乡,由消灭零星的小特务到打退了数百乃至近千敌人的几次“围剿”,在反“围剿”中,武器装备和队伍得到了迅速发展,有利的条件因素:一是有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少走不必要的弯路,不走向错误、不走向失败。二是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大军做靠山后盾,使一切反动投机份子不敢疯狂反动。三是所有的指战员同志、工作员同志都认清了今日的形势与斗争方向,且能忠于革命,忠于人民,不怕牺牲,不辞劳苦的奋斗。四是柳北人民解放总队的政策与做法都是为了人民,而敌人和反动派的做法是反人民危害人民的,鲜明的对照加上人民觉悟程度的普遍提高,柳北人民解放总队便得到人民的拥护与支持,从而减少了发展中的困难,每时每处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帮助。加上本地区的民枪也有相当数量,武器来源不致困难,武器、粮食、人员的来源逐步得到解决。五是敌人后方空虚,内部动摇分化,力量薄弱,柳北人民解放总队有发展与生存的条件。六是吸取抗日时期及各地失败教训,少走了大搞武装斗争的弯路。七是柳北地区接近柳州,交通相对方便,弹药补充不致于很困难。不利的条件因素:一是柳北人民解放总队不但要从无发展到有,而且大家都没有武装斗争经验,一切要靠自己摸索。二是距离解放大军太远,经常会受到敌人的“围剿”,只能在大军到来之前,在不受重大打击与损失的情形下小心稳健地发展起来。
军民关系方面:一是军民协作共同剿匪。每次反“围剿”斗争,部队与群众都紧密团结在一起,共同协作剿匪,使反“围剿”斗争发展成为全民的斗争。所有农会会员都参加民兵,妇女会则帮助煮饭、送饭、打草鞋等,小孩则帮助交通联洛,民主人士们则发动捐款筹备粮食与子弹等。二是人民群众全力帮助柳北人民解放总队解决困难。总队缺粮缺枪时,与群众借粮借枪无多大问题,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大部分的粮枪都是向群众捐(粮)借(枪)的。三是军民关系如鱼水。柳北人民解放总队每到一村庄,都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慰劳和帮助借食具、用具,借卧席甚至借钱等,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群众在思想上没有不把解放总队称为“我们的队伍”的。
柳北人民解放总队与群众关系达到如此程度的原因,一是柳北人民解放总队真正为人民服务。如反“三征”,发动减租减息,消灭特务、恶霸,打退敌人等,都是直接有关人民解放的事。二是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切实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所到之处都给人民群众留下好印象。
但在某些地方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和群众关系也有不好的表现。如在反“围剿”中,罗南、潭头、古老、北山、大塘等村被烧之后,人民群众对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多少有些埋怨与不满的情绪。
部队内部问题方面:一是队员的吸收。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吸收队员的对象,主要是以贫雇农为主,其次是觉悟的中农。这些队员的吸收,大部分是通过农会的介绍,每个队员必须具备忠诚革命、刻苦耐劳、不怕牺牲、遵守纪律、努力学习五个条件。吸收队员必须依据一定的手续,首先经过调查其阶级出身、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个人历史、平时生活、文化政治水准、优缺点之后,如具备队员条件,进行宣誓之后才算正式入队。二是部队的纪律。柳北人民解放总队的纪律就是民主集中制、自己定的队规、生活公约、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及群众的习惯不能破坏。三是部队内教育问题。柳北人民解放总队对部队教育的原则是以政治教育、思想教育为主,在军事教育中则以游击战术为主。
政治领导方面:由于柳北人民解放总队是人民的武装部队,是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部队,执行的是共产党的路线,是毛泽东的路线。具体地说即是政治路线、群众路线、共产党的策略。倡导的是共产党的领导作风。
柳北人民解放总队的政治任务,是消灭反动势力,保护群众利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配合解放大军,解放全柳北。为完成这一光荣任务,部队平时要加强教育,发展武装,扩大游击区,做好群众工作。
这些都需要通过党组织领导人民去完成。柳北人民解放总队要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柳北区成立工委,各大队成立总支,中队成立支部。总队设政治部,大队设政治委员,中队设指导员,小队设文化教员,班设服务员。
《总结》最后指出,一年来,柳北人民解放总队领导干部的政治领导是稳重和正确的,但缺乏坚决果断而又有条理的进取精神。各大队级干部的政治领导,一般的还可以掌握,只是在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政治领导就会出现零乱。各中队级干部在各中队中一般尚能起政治的影响与领导作用,各小队级的干部就缺乏政治领导与政治影响力。
12月,柳北人民解放总队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柳北总队”番号。
1950年3月14日,中共柳州地委、柳州军分区、中共柳北工委、柳北总队联合发出《关于结束中共柳北工委、柳北总队组织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