仫佬族博物馆机构职能
更新时间:2019-9

为了做好仫佬族博物馆的开放工作,根据《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仫佬族博物馆机构职能申明如下:

一、 机构属性

仫佬族博物馆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属于两块牌子一个机构。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负责做好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交流等工作,发挥宣传窗口作用。

(三)承担全县范围内抢救性考古发掘、文物调查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任务。并建立完善的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

(五)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文物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仫佬族博物馆内设馆长1名,副馆长1名,内设六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全馆党务、行政、人事等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督办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宣传,公务接待,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工程、基建的资质及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负责本馆智慧博物馆建设、新媒体及门户网站运维管理、网络系统及相关设施管理及维护;业务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博物馆采购管理、馆内固定资产(含空调、办公设备等)管理与维护;继续教育公共考试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博物馆年度要览编撰等。

(二)陈列研究部

负责本馆陈列展览的计划策划、引进、输出、接洽、组织实施等;展览陈列内容设计和形式设计、制作、布展;承担馆外展览设计、制作业务;开展馆藏文物研究及博物馆学等学科研究。

(三)保管部

负责馆藏文物的保管及库房管理;各类文物和历代艺术品的征集、鉴选等;负责文物摄影、修复、复制等;实验室文物科技保护的实验;开展馆藏文物及其保护技术的研究;利用技术优势开展对外服务活动;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等工作。负责古籍文献、纺织品保护、修复、利用与研究;博物馆采购管理、文物摄影;博物馆年度要览编撰等。

(四)宣教部

负责本馆对外开放空间的公众服务、观众调查、讲解接待;负责博物馆各类教育活动的策划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相关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的开展;负责志愿者与博物馆会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负责本馆的对外宣传、媒体报道、科普资料的编制和发放等。

(五)安全物业管理部

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巡展文物的安全接送工作;负责水电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民族文物苑的日常开放管理、建筑物维护维修、消防安全防范等;协调物业管理工作;负责馆内常住和暂住人员的登记工作。

(六)财务室

负责全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工程基建及科研项目有关预算、结算的审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全馆资金管理及运营等工作。


三、设立文物征集组

办公室、保管部、财务部及在编人员为文物征集组成员。负责仫佬族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原始数据采集及文物入藏、入库工作。

中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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